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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期末考试A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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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学习中间:
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不然不得分!
一、问答题(每小题 10分,共50 分)
1、 简述行政的特征。
2、 简述行政主体的意义。
3、 简述行政行动的构成要件。
4、 简述行政答应的特征。
5、 简述行政复议的特色。
二、论说题(20分)
论说我国行政诉讼的特有准则。
三、事例剖析题(30分,每小题6分)
案情:某公司系转制建立的有限职责公司,股东15人。整体股东经过的公司规章规则,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对董事长发生及改变方法,规章未作规则。股东会议推举甲、乙、丙、丁四人担任公司董事并构成董事会,董事会推举甲为董事长。
后乙、丙、丁三人安排举行暂时股东会议,会议经过免除甲董事长职务并免除其董事,推举乙为董事长的抉择。乙向区工商分局递送法定代表人改变挂号请求,经屡次补正后该局受理其请求。
之后,该局以乙递送的请求,短少修正后清晰董事长改变方法的公司规章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改变挂号请求书等资料,不契合法律、法规规则为由,作出挂号驳回告诉书。
乙、丙、丁三人向市工商局提出复议请求,市工商局经复议后确定三人提出的改变挂号请求不契合受理条件,分局作出的挂号驳回告诉错误,决议予以吊销。
三人遂向法院申述,并向法院提交了公司的规章、通过公证的暂时股东会抉择。
疑问:
1.请剖析公司的建立挂号和改变挂号的法律性质。
2.如市工商局保持了区工商分局的行政行动,请断定本案中的原告和被告,并阐明理由。
3.怎么断定本案的审理和裁判对象?如市工商局内行政复议中保持区工商分局的行动,有何不一样?
4.法院接到申述状决议是不是立案时一般面对哪些状况?怎么处理?
5.《行政诉讼法》对一审法院宣判有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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